12月3日,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再次提及了推廣房產稅的想法,相對于房產稅該不該征的問題,民眾更熱衷討論怎樣才能將房產稅的征稅對象鎖定在富人群體。在大洋彼岸的美國,巴菲特在《紐約時報》上發表文章,再次呼吁對富裕階層增稅,而稍早之前,美國國會預算辦公室也表示,對富人增稅并不會影響美國的經濟發展。這些要求對富人和富人財產加稅的支持者都認為,對富人加稅,不僅可以增加財政收入,還能夠惠及中產及低產階級,促進經濟發展。那事實果真如此么?向富人加稅,*終傷害的卻還是“窮人”
對富人加稅的邏輯起點,是富人現在繳的稅太少了,這幾乎是全世界“窮人”的共識。在《經濟學人》的網絡民調中,有77%的網民認為美國富人繳的稅太少了。但根據美國國會預算辦公室的統計顯示,在2007年到2009年之間,美國收入*的20%的人,繳納了67.9%的稅;此外,收入*的1%的人,其收入占總收入的13.4%,而支付的稅款卻占總稅收的22.3%。因此無論是從人口還是收入比重上來看,美國的富人繳納了足夠多的稅,超過了其“應納”部分。考慮到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實行與美國類似的累進稅率制(即收入越高對應的稅率也越高),因此富人繳的稅太少了可以說是個偽命題。向富人加稅,*終傷害的卻還是“窮人”
不過正如奧巴馬所說:“要求富人再多繳納一點稅,并沒有什么不對。”支持對富人加稅的人都認為,提高針對富人的稅收,其繳納的稅款就更多了,因此財政就會更加充裕,經濟發展也能得到更多的支持。在這一觀點下,美國從1913年引入了累進所得稅制。但歷史數據卻推翻了這一觀點。
在1920年,美國的*稅率為77%,當沃倫·哈定和卡爾·柯文芝組合入主白宮以后,他們將*稅率從77%降至了25%。結果在這一時期,美國收入*的1%人群納稅占GDP比例也達到了歷史*,同時美國經濟飛速發展,迎來了“咆哮的二十年代”(Roaring Twenties)。
接著是胡佛時代,他的史慕德-哈利關稅法案提升了900多種貨物的關稅,加稅直接引發了美國30年代經濟大蕭條,為了重振經濟,他將*稅率從25%提高到了63%,但美國收入*的1%人群所繳納的稅款反而減少了,胡佛也在大選中慘敗。
同樣的數據貫穿整個美國經濟史,肯尼迪時期的減稅使得稅收占GDP總量增加,并使美國迎來了又一個經濟增長期,當約翰遜、尼克松、福特和卡特在接下來的16年持續加稅時,增長消失了。
巴菲特抱怨說,美國*富400人的平均稅率在過去17年從26.4%減少到了19.9%,但卻只字不提盡管稅率降低了,*富400人納稅占稅收總額的比例卻幾乎翻倍了。此外,根據美國國稅局的統計,在過去30年,*富1%的人群的納稅比重,總是與*稅率成反比。歷史和數據都清晰的說明,稅率越高,稅種越多,富人繳稅越少,經濟也越蕭條。
*重要的是,與加稅論支持者的初衷相反,向富人加稅,*終傷害的還是“窮人”——即中產和無產階級。無論是富人還是窮人,沒有人喜歡繳稅,但富人有太多的手段來降低或轉嫁稅負。當個人稅太高時,富人可以將錢先留在公司,而窮人卻只能拿到縮水了的工資單;提高公司稅,富人可以開源節流或轉移投資方向,而窮人卻面臨裁員和降薪;交易稅漲了,富人出租房產;房產稅來了,富人提高租金。簡單來說,富人可以通過轉嫁稅負、轉換投資組合、改變分配時點、甚至改變國籍來降低自身的稅負,而窮人卻注定是任何稅收的*終受害者。正如在2007年中國開始嚴格清算土地增值稅時,窮人也喜歡討論怎樣才能使土地增值稅成為**打擊高房價的利器,這種討論與今天對房產稅的討論何其相似,而土地增值稅對房價的調控結果已經無需多言。
在12月5日英國下議院首相問答中,卡梅倫說道,稅收的目的是增加財政收入,而不是對成功人士進行罰款,減稅反而會增加稅收總量。實際上,一切形式的加稅,不管其名義是多么的美好,*終受害者永遠是中產和低產階級,正所謂富人加稅,窮人遭殃。